新加坡之所以能飛速發展為亞洲頂尖教育強國,并向世界卓越教育強國進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新加坡采取的教育制度極為先進。這里新加坡留學網就帶大家詳細了解下新加坡教育制度:
校群督導制度:發展、指導和監督學校領導
新加坡的校群督導(Cluster Superintendent)是一種教育官員,一般是從有威望的、管理出色的中小學校長中選拔出來的管理人員。新加坡教育部以地域為基本標準把全國分為東、南、西、北4個區,每個區分別由教育部學校督導司的4位副司長負責。每區又分成7個校群,多數的校群都包括了不同類型的學校(小學、中學、初院/高中),校群就是由校群督導負責管理的。
校群督導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指導和監督學校領導的工作,確保學校的有效運行。同時,還要確保校群成員之間通過互相交流、分享與合作來提高每所學校領導團隊的能力和水平。新加坡校群督導制度通過對學校的管理方面進行監控,保證了學校領導對國家教育質量政策的重視和貫徹執行,同時有利于監督學校的各項管理措施真正服務于學生知識技能的提高。
全國統考制度:為學生提供合適的課程
從2004年起,新加坡教育部擴大和放松學校的排名系統,不再只根據考試成績排名,但學生的考試成績仍作為學校排名的重要指標。新加坡依據統一的考試標準對全國學生進行整體學業水平的考核,能有效反映其教學質量。
新加坡小學的學制為6年,學生在小學4年級末進行分流考試,根據他們在英文、母語及數學方面的表現,并結合期中和期末以及平時成績,分別進入適合他們學習進度的學習序列。學生在小學的最后一年參加小學離?荚嚕荚嚨目颇咳匀皇请p語和數學。在2012年,新加坡一共有48333名學生參加了小學6年級會考,這些學生中,有97.6%被評定為適合進入中學。
新加坡在初中階段有兩項全國性考試。一項是普通教育正常級水準考試(GCE“N”),這是為正常班學生在學滿4年后參與的考試,其目的在于為成績較差的正常班學生頒發與其學業水平相稱的資格證書以及據此篩選比較優秀的學生留讀一年后參加新加坡劍橋普通水準(GCE“O”)考試。學生如果想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則要進行新加坡中學階段的最后一次考試——新加坡劍橋教育證書高級水準會考(GCE“A”)。
全國統考制度為具有各種不同能力和天賦的學生提供合適的課程,并提出恰當的要求以達到因材施教的目的。同時,全國性的學生成績評估體系保持了考試的效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育質量的比較和監督。